面 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或任职年限证明(加盖所在学校学工部、人事处公章)等原件并附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复 审的考生可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