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试讲两部分。每个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试讲人数与招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试讲的人员。笔试由我校委托市委组织部公选办组织;试讲由组织部、党校共同组织,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