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在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本局事业单位任何岗位。 9、考生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0、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件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局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1-889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