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单位管理类初级政府雇员2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综合岗、基建财务岗各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安心所聘岗位工作。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强,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备大学本科财经类相关专业以上学历(含本科)。
4.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5.能够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熟悉计算机操作。
6.符合具体岗位条件如下:
综合岗:具有5年以上机关财税部门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协调管理能力、组织策划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有汽车驾驶执照者优先。(报名时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基建财务岗:具有5年以上基建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熟悉建设工程管理类法律法规,有一定的机关行政管理理论知识;有汽车驾驶执照者优先。(报名时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二、报名时间及资料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4月25日下午5时止。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及广州开发区财政局雇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发送至maoxq@gdd.gov.cn,或邮寄到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221室,邮编510530。
3.需提交的材料:
(1)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和其他证书复印件(考核时需提交原件进行核对);
(2)提供本人近期小一寸相片2张;
三、招聘方式
1.通过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网站()和区财政局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2.应聘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我局于2012年4月27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财政局网站上通知合资格者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
3.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和体检,组织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相关问题
考生经面试、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财政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经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雇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的试用期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的雇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开 发区、萝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核、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其考核、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六、联系方法
联系人:毛晓芹联系电话:82111980
鲁发凯联系电话:82112205
附件:广州开发区财政局雇员公开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