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基层单位及县级以上相关单位(组织、团委、人社、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或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报名之日交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若有其他政策性 加分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