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综合考试。考试为综合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考试前1天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根据综合考试情况,考虑专业岗位的匹配性,人员素质及学历资历等情况,按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确定招聘对象。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招聘对象,并在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