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与考察。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会计职位、 速录员职位、综合文字职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 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均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方式进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