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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嵩明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简章

 

云南省嵩明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简章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表1:《嵩明县二〇一二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计划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时间:

    1、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城北街县委大院公选办, 2012年 4月25日至5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国土资源工程学院教学楼(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2012年4月28日9:00—12:00。

    3、云南大学泽清堂(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2012年4月28日13:00—17:00。

 

 

(三)报名材料:

    1、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

    3、已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嵩明县二〇一二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

    5、《嵩明县二〇一二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

    6、近期半寸免冠照片3张。

   (四)报名要求: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昆明信息港、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嵩明兰茂网公布。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原则上按1:3比例开考。

    四、面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

   (一)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信息港、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嵩明兰茂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70分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本岗位体检不合格的,由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本岗位考核不合格的,由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并体检,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一)拟聘人员将在昆明信息港、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嵩明兰茂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纪律要求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嵩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无法与拟聘人员本人取得联系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联系电话:0871-7916888 0871-7913048

    十、监督电话

    中共嵩明县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0871-7924681

   

    附件2 :报名表

    附件3 :诚信承诺书

    附件4:对违反有关规定人员的处理措施

    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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