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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2012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学及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新疆师范大学2012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学及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有关要求,面向社会招聘教学及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教学岗66人、非教学岗70人(详细情况见新疆师范大学2012年教学、非教学岗招聘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5、教学及非教学岗位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外语、计算机水平,较强的动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应学历(详情见招聘信息)。

6、会计、医疗、食品检验、自动化控制、电工、司炉工、炊事员等应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具体学历要求见招聘信息)。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方式:

疆内应聘者采用现场报名,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等级证书、所在院校推荐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及《新疆师范大学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到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报名。

外埠应聘者可电话报名,需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等级证书及所在院校推荐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的复印件及《新疆师范大学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等以传真方式于2012年5月10日之前传送报名单位,(注:所有证件原件在面试时需提交复审)。

(2)报名时间:2012年4月6日至5月10日18:00(京时)截止。

(3)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新疆师范大学(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①应聘教学岗、管理岗、会计岗、技能岗到人事处报名(教学主楼七楼)

②应聘辅导员岗到学生处报名(行政楼四楼)

人事处:赵老师联系电话:0991-4332662传真:0991-4332557

学生处:王老师联系电话:0991-4332245

2、资格审查: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非教学岗按照岗位要求,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

3、考核:

教学岗位采用课堂教学、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1>课堂教学(占60分):主要考察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教学技能等授课能力;<2>教案(10分):主要考察教学理论、方法;<3>面试(占30分):主要考察知识面、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

非教学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总分为100分,笔试分值占40%,面试占60%,(应聘非教学岗的博士学位可免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核(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

4、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考察:根据考核结果,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报学校审批。

6、公示。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7、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认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要求进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新疆师范大学纪检委全程监督。

监督人:原桂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监督人:耿春辉新疆师范大学纪检委

监督电话:0991-4332868

 

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2年4月6日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12年教学岗招聘一览表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2012年非教学岗招聘一览表(下载)

附件3:新疆师范大学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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