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测试应聘者相关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以及业务水平。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者在规定时间内回答评委现场提出的问题,评委根据面试人员的表现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