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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行政服务管理中心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开发区行政服务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类初级岗政府雇员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3、熟练使用电脑和网络,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之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信息化管理岗1名,计算机专业。
  
  2、综合文秘岗1名,经济学、法学、汉语言文学、哲学、行政管理及相关专业。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2年4月6日。
  
  2、报名方式:登陆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网站(
  
  (二)资格审查
  
  广州开发区行政服务管理中心将按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笔试。参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网站及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布,请报名者密切留意,不再通过其他途径通知。
  
  (三)考试
  
  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1、笔试:为闭卷考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拟聘用人数达到3:1后开考。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考生需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资料原件以供查验。
  
  2、面试:每个应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能力以及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名单及成绩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网站及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3、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四)组织考察和体检
  
  考生按总成绩高低1:1的比例参与组织考察和体检,组织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录用
  
  考生经考试、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网站及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示。经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人事局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雇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的试用期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的雇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三、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联系人:谢先生,电话020—82112993,传真:020—82112981。
  
  附件:广州开发区行政服务管理中心招聘报名表 20120331122012_953.doc)或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在相应公告中下载报名表,报名者填妥报名表并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其他资格证的复印件邮寄到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706室,也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邮件至xiexw@gd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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