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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广东省佛冈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 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 择优”的原则,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考我县事业单位(非公务员职位)2012年所需增加岗位人员,由佛冈县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佛冈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以上学历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原则上报考者为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及大专或中专学历的必须为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表的资格条件报考),报考者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及以上的不限户籍。
    应届毕业生指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0年、2011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1年底或2012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等或处分期届满的。
    3、身体健康。
    4、年龄符合职位表中的要求。职位表中没有明确要求的,在35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2012年3月31日。
    5、具备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6、2011年佛冈县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改革中,已选择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人员,不得参加佛冈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聘用中卫生系统职位的招聘考试。
    二、报名办法
    采用现场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0—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佛冈县人民中心主楼110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2012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 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中专、大专毕业生需同时提交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 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可由他人代报名。
    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4、报名费用:此次招考收费事项委托佛冈县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中心具体办理,报名费按县物价局核发的《广东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编号:粤费FG211(4-2)号】规定收取,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12年4月21日上午9:00—10:30 。
    笔试地点:佛冈县城北中学。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由佛冈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阅卷评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佛冈县人社局划定。
    (二)面试: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计算函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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