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