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中区政府办公室中级雇员职位的考试分笔试、《申论》测试、写作能力测试、面试四部分,考试总成绩100分,按笔试成绩占20%、《申论》测试成绩占30%、写作能力测试3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申论》测试、写作能力测试三个部分总分低于50分者不予参加面试。其它职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