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测试(含笔试和面试)。初选合格者,由广东省教育厅通知测试。未通过初选者,不再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知识及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认识。初选合格者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人选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为3:1。面试采用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做好教育研究工作方面的内容,面试成绩以评委所评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为准。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测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经体检、组织考察合格后,确定正式招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