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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科院宿迁农科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江苏省农科院宿迁农科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宿迁市农科所(宿迁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系经江苏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经江苏省农科院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人员及财务会计共9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关专业方面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开考比例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要求

农作物

01

1

3

作物栽培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因从事农作物育种工作,适宜男性;

设施园艺研究室

02

1

3

农业环境工程、蔬菜学、土壤学、植物营养学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设施园艺研究室

03

1

1

农业环境工程、蔬菜学、土壤学、植物营养学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年龄40周岁以下

设施园艺研究室

04

1

1

农业环境工程、蔬菜学、土壤学、植物营养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农业方面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

农区林木研究室

05

1

3

园林工程、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林木遗传育种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农区林木研究室

06

1

1

林学园林工程、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林木遗传育种

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林业或园林方面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

特种水产研究室

07

1

3

水产养殖学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因从事室外鱼塘养殖工作,适宜男性

特种水产研究室

08

1

1

水产养殖学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因从事室外鱼塘养殖工作,适宜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

财务处

09

1

3

会计学、财务会计、财务管理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江苏省农科院宿迁农科所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2年3月23日09∶00-4月2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3月23日09∶00-4月24日16∶00;

缴费时间:2012年3月23日09∶00-4月25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标准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人事考试网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宿迁农科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招聘计划。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宿迁人事考试网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5月2日—4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301)联系。

(三)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的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2年5月5日8:30—10: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岗位代码为03、04、06、08的职位,报名人数不满6人的,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四)报名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直接进行面试的除外);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宿迁农科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届时,参考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201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及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直接进行面试的,则按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体检工作由宿迁农科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职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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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迁农科所按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七)公示与聘用审批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正式进人手续,薪酬待遇按照省属事业单位规定标准执行。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江苏省农科院宿迁农科所、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等组成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59865(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农科院宿迁农科所:沙建国吉晓芹

电话:(0527)846102011360524902613815751428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葛智电话:84359273

招聘简章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省农业信息网

宿迁人事(编制)信息网

宿迁人才网

江苏省农科院宿迁农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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