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为1:1时,由测评小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测评打分,测评成绩达到80分以上,可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2:1时,根据各招聘岗位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本县生源、平凉生源、外地生源、计算机等级和英语等级高者依次优先确定拟招聘人员。